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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一知识点汇总

科目一知识点(C1/C2)


目录

  1. 考试基本信息
  2. 做题总原则
  3. 交通违法记分总表
  4. 速度、距离与时间数字
  5. 路口、会车、超车与让行
  6. 高速公路专题
  7. 交通信号灯与交警手势
  8. 交通标志识别
  9. 交通标线识别
  10. 灯光使用
  11. 停车、故障与事故处理
  12. 驾驶证申领、使用与换证
  13. 酒驾、醉驾与其他处罚
  14. 安全装置、仪表与车辆常识
  15. 恶劣天气与紧急避险
  16. 伤员急救
  17. 常见真假题与文字陷阱
  18. 考前一页速记
  19. 现行依据与更新提醒

1. 考试基本信息

1.1 考什么

科目一主要考查:

  •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 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 安全行车、文明驾驶基础知识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
  • 机动车登记基础知识
  • 道路交通违法记分
  • 交通事故处理、紧急避险和伤员急救

1.2 考试形式

项目内容
题量100 题
满分100 分
合格90 分
考试时间45 分钟
题型判断题、单项选择题
当场机会正式考试 1 次,不合格可当场补考 1 次
  • 一次预约中,第一次不合格可以立即补考。
  • 补考仍不合格,需要重新预约。
  • 科目一不像科目二、科目三那样受“五次预约上限”限制。
  • 无正当理由缺考,通常按本次考试不合格处理。
  • 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一般为 3 年,应在有效期内完成后续考试。

2. 做题总原则

2.1 题目不知道选什么时,优先级通常是

  1. 先保护人身安全
  2. 减速,而不是加速抢行
  3. 停车让行,而不是鸣笛逼行
  4. 观察确认安全,而不是直接操作
  5. 开启相应灯光提示其他车辆
  6. 能撤离事故现场时,先做好记录再撤离
  7. 发生伤亡、酒驾、无证、逃逸等严重情况时立即报警

2.2 高频正确词

通常更可能正确:

  • 减速慢行
  • 停车瞭望
  • 主动避让
  • 保持安全距离
  • 轻踏制动
  • 握稳转向盘
  • 逐渐减速
  • 及时报警
  • 保护现场
  • 抢救伤员
  • 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

2.3 高频危险词

通常更可能错误:

  • 加速通过
  • 紧急制动
  • 猛打方向
  • 连续鸣喇叭催促
  • 从右侧超车
  • 占用应急车道
  • 原地等待、不设警告标志
  • 自行协商后不留证据
  • 为避免损失而优先抢救财物
  • 立即打开车辆发动机舱盖灭火
例外:题目明确出现“必须迅速驶离危险区”“车辆失火需要立即停车断电”等情境时,要根据具体危险处理,不能机械地只选“慢”。

3. 交通违法记分总表

现行记分档位:12、9、6、3、1 分
记分周期为 12 个月,满分为 12 分

3.1 一次记 12 分

违法行为记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12
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12
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12
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12
校车、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 20%以上12
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 100%以上12
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超速 20%以上12
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超速 50%以上12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12
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处罚和记分并牟取经济利益12

12 分速记

酒、逃重伤、假牌证、高快倒逆掉、超速特别狠、超员特别狠、代扣分牟利。


3.2 一次记 9 分

违法行为记分
驾驶 7 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 50%以上、未达 100%9
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超速 50%以上9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违法停车9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9
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9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9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9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 4 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休息少于 20 分钟9

9 分速记

七座超员五成起,高快停车,牌没挂或故意遮污,准驾不符,无资格开校车,大客危运疲劳驾驶。


3.3 一次记 6 分

违法行为记分
校车、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汽车超员不足 20%6
7 座以上载客汽车超员 20%以上、未达 50%6
其他载客汽车超员 50%以上、未达 100%6
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或快速路超速不足 20%6
上述重点车辆在高速、快速路以外超速 20%以上、未达 50%6
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快速路超速 20%以上、未达 50%6
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快速路以外超速 50%以上6
载货汽车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 50%以上6
运载危险物品未按指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未悬挂警示标志、未采取安全措施6
运载超限不可解体物品未按指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未悬挂警示标志6
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6
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6
驾驶证被暂扣、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6
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6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6

6 分速记

闯灯、占应急、证暂扣还开、轻伤财损逃逸、危险品乱跑、货车超载过半。


3.4 一次记 3 分

违法行为记分
其他载客汽车超员 20%以上、未达 50%3
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快速路以外超速 20%以上、未达 50%3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3
不按规定超车、让行3
在高速、快速路以外道路逆行3
遇前方车辆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3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3
通过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3
不按规定避让校车3
载货汽车超载 30%以上、未达 5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3
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3
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设置警告标志3
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品运输车辆未按规定定期安全技术检验3
校车上路前未检查车况,或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3
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 4 小时未休息,或休息少于 20 分钟3
在高速公路上低于规定最低时速行驶3

3 分速记

开车打电话、斑马线不让、普通路逆行、高快不按车道、故障不警示、排队乱穿插。


3.5 一次记 1 分

违法行为记分
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快速路以外超速 10%以上、未达 20%1
不按规定会车1
在高速、快速路以外不按规定倒车、掉头1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1
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1
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1
载货汽车超载不足 30%1
普通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1
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结构、构造或特征的载货汽车上路1
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1
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1

1 分速记

灯、带、盔、禁令标线、普通车漏检、不当会车掉头倒车。


3.6 最容易混淆的记分题

逃逸

情形记分
致人轻伤以上或死亡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12
致人轻微伤或造成财产损失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6
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能只看记分

逆行、倒车、掉头

情形记分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12
普通道路逆行3
普通道路不按规定倒车、掉头1

停车与应急车道

情形记分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违法停车9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6
故障、事故停车后不使用灯光或不设警告标志3

号牌

情形记分
伪造、变造或冒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12
未悬挂号牌,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9
号牌安装不规范3

手机、安全带

行为记分
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3
驾驶人未系安全带1

3.7 记满 12 分以后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驾驶证。
  • 普通汽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 学习后参加相应考试,合格后按规定处理。
  • 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 24 分以上、未达 36 分,除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外,还可能需要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 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达到 36 分以上,还可能需要参加场地驾驶技能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 实习期内记满 12 分,注销其实习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4. 速度、距离与时间数字

4.1 没有限速标志、标线时

道路情形最高速度
没有道路中心线的城市道路30 km/h
没有道路中心线的公路40 km/h
同方向只有 1 条机动车道的城市道路50 km/h
同方向只有 1 条机动车道的公路70 km/h

口诀

无中线:城三公四;同一线:城五公七。

“同一线”指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不是“道路总共只有一条线”。


4.2 下列情形最高不得超过 30 km/h

  • 进出非机动车道
  • 通过铁路道口
  • 急弯路
  • 窄路、窄桥
  • 掉头、转弯、下陡坡
  • 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 50 米以内
  • 冰雪、泥泞道路
  • 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

口诀

进出非道、铁急窄,掉转下坡、雾五十,冰泥牵引都三十。


4.3 高速公路速度

项目速度
高速公路最高速度120 km/h
高速公路最低速度60 km/h
小型载客汽车最高速度120 km/h
其他机动车最高速度100 km/h
摩托车最高速度80 km/h

高速车道最低速度

车道数最低速度
同方向 2 条车道,左侧车道100 km/h
同方向 3 条以上车道,最左侧110 km/h
同方向 3 条以上车道,中间车道90 km/h

道路限速标志与以上规定不一致时,按限速标志行驶。


4.4 高速车距

速度与同车道前车距离
超过 100 km/h100 米以上
低于 100 km/h不得少于 50 米

口诀

过百留百,不过百留五十。

这只是法规中的最低要求,雨雪雾、夜间、路面湿滑时应进一步增大距离。


4.5 高速低能见度“261、145、520”

能见度最高速度最小车距操作
小于 200 米60 km/h100 米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
小于 100 米40 km/h50 米上述灯光 + 危险报警闪光灯
小于 50 米20 km/h无固定题库口诀距离上述灯光,尽快从最近出口驶离

神级口诀

  • 261:200 米、60 速度、100 米距离
  • 145:100 米、40 速度、50 米距离
  • 520:50 米、20 速度、尽快离开

4.6 停车禁停距离

地点禁停范围
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 4 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50 米以内
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消防队门前30 米以内

口诀

口五站三。

  • “口”类危险点:50 米
  • “站”类公共服务设施:30 米

另外,下列地点本身禁止停车:

  • 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路段
  • 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
  • 人行横道
  • 施工地段

4.7 警告标志距离

普通道路发生故障或事故,车辆难以移动:

  • 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 在车后 50 至 100 米 设置警告标志
  • 夜间还应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高速公路发生故障:

  • 警告标志设置在来车方向 150 米以外
  • 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或应急车道护栏外
  • 迅速报警
  • 能移动的车辆应尽快移至不妨碍交通的位置

4.8 疲劳驾驶数字

  • 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 4 小时,应停车休息。
  • 每次休息不得少于 20 分钟
  • 困倦时不能靠开窗、喝咖啡、听歌代替休息。

口诀

四小时,歇二十。


4.9 夜间会车

  •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在距相对方向来车 150 米以外 改用近光灯。
  • 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也应使用近光灯。
  • 跟车距离较近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5. 路口、会车、超车与让行

5.1 总原则

  1. 有交通警察指挥,服从交警。
  2. 有信号灯,按信号灯。
  3. 有标志、标线,按标志、标线。
  4. 都没有时,减速或停车瞭望并按无控制路口规则让行。

5.2 无信号、无交警、无标志标线的路口

依次记住:

  • 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
  • 转弯让直行
  • 相对方向右转弯让左转弯

口诀

无控路口先让右,转弯让直,右转让左。

注意:

  • “让右”看的是车辆从哪条道路来,不是驾驶人随意判断画面左右。
  • 右转车辆一般更容易完成转弯,但它仍要让相对方向的左转车辆先行。

5.3 有交通标志或标线控制

  • 有“停车让行”“减速让行”标志的一方让行。
  • 支路让干路。
  • 无障碍一方优先。
  • 环岛外车辆让环岛内车辆。
  • 准备进入路口的车辆不得堵塞已在路口内的车辆。

5.4 交叉路口堵塞

即使绿灯亮,也不能进入已经堵塞的路口。

正确做法:

  • 停在停止线以外等候
  • 不占用路口
  • 不在人行横道上停车
  • 不借道穿插

5.5 左转弯

  • 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 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通常是“小转弯”,不能绕大圈占用其他车道。
  • 让直行车辆、行人优先。
  • 有左转待转区时,按信号进入待转区,不能把“进入待转区”理解为“立即左转”。

5.6 右转弯

  • 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 让直行车辆、行人和非机动车。
  • 圆形红灯时,在没有禁止右转标志且不妨碍被放行车辆、行人的情况下可以右转。
  • 箭头红灯明确指向右方时,不得右转。

5.7 会车规则

有障碍路段

  • 有障碍的一方让无障碍的一方。
  • 但有障碍的一方已经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尚未进入时,应让已经进入的一方先行。

狭窄坡路

  • 上坡车先行。
  • 但下坡车已经行至中途、上坡车尚未上坡时,下坡车先行。

狭窄山路

  • 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
  • 原因:靠悬崖一侧风险更高,应给予优先通行条件。

夜间会车

  • 150 米以外切换近光灯。
  • 不使用远光灯直射对方。

5.8 超车规则

正确流程

  1. 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2. 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提示
  3. 从前车左侧超越
  4. 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安全距离
  5. 开启右转向灯
  6. 在不影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驶回原车道

前车正在左转、掉头或超车

不得超车。

不得超车的典型地点

  • 铁路道口
  • 交叉路口
  • 窄桥、弯道、陡坡
  • 隧道
  • 人行横道
  • 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
  • 与对面来车存在会车可能
  • 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被超车时

  • 在条件允许时降低速度、靠右让行。
  • 不得故意加速或阻挡。

5.9 掉头

不得掉头的地点:

  • 有禁止掉头或禁止左转标志、标线处
  • 铁路道口
  • 人行横道
  • 桥梁
  • 急弯
  • 陡坡
  • 隧道
  • 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

可以掉头时:

  • 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
  • 先观察、减速、开启左转向灯
  • 不得压越禁止标线

5.10 交替通行

遇车道减少、前方拥堵并需要合流时:

  • 每条车道车辆依次交替驶入
  • 不抢行、不并排挤入
  • 常称“拉链式通行”

6. 高速公路专题

6.1 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的典型主体

  • 行人
  • 非机动车
  • 拖拉机
  • 轮式专用机械车
  • 铰接式客车
  • 全挂拖斗车
  • 设计最高时速低于 70 km/h 的机动车
  • 其他法律法规禁止驶入的车辆

6.2 驶入高速

  1. 在匝道按限速行驶。
  2. 开启左转向灯。
  3. 在加速车道提高车速。
  4. 观察左侧主线车辆。
  5. 不妨碍主线车辆正常行驶时并入。

错误做法:

  • 在匝道直接停车观察
  • 未加速就低速并入
  • 强行挤入主线
  • 从加速车道超越主线车辆后连续横跨车道

6.3 驶离高速

  1. 提前观察出口标志。
  2. 提前变更至右侧车道。
  3. 开启右转向灯。
  4. 进入减速车道后逐渐降低车速。
  5. 错过出口继续前行,从下一出口驶离。

绝对不能:

  • 倒车
  • 逆行
  • 原地掉头
  • 停车等待
  • 横跨导流线强行驶出

6.4 高速禁止行为

  • 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 在车道内停车
  • 在匝道、加速车道、减速车道超车
  • 骑、轧车行道分界线
  • 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行驶或停车
  • 试车、学习驾驶
  • 随意上下人员或装卸货物

6.5 高速发生故障

车辆能移动

  • 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 尽快移至应急车道或不妨碍交通处
  • 人员撤至护栏外
  • 设置警告标志并报警

车辆不能移动

  • 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 在来车方向 150 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
  • 夜间同时开启示廓灯、后位灯
  • 所有人撤离到护栏外
  • 拨打报警、救援电话

九字保命法

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6.6 爆胎、制动失效时

高速上爆胎不能猛打方向或急刹车,应:

  • 双手握稳方向盘
  • 松开加速踏板
  • 轻柔、间歇制动
  • 逐步降低车速
  • 稳定驶向应急车道
  • 按故障流程警示和撤离

7. 交通信号灯与交警手势

7.1 圆形信号灯

绿灯

  • 允许通行。
  • 转弯车辆应让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先行。
  • 路口堵塞时,即使绿灯也不能驶入。

黄灯

  • 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 尚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停车。
  • 不能见黄灯就加速抢行。

红灯

  • 停在停止线以外。
  • 没有停止线时停在路口以外。
  • 在没有禁止右转标志且不妨碍被放行车辆、行人的情况下,圆形红灯时可以右转。

7.2 箭头信号灯

  • 左箭头:控制左转
  • 向上箭头:控制直行
  • 右箭头:控制右转

箭头为红色时,对应方向禁止通行,不能套用“红灯可以右转”的一般规则。


7.3 车道信号灯

  • 绿色箭头:本车道准许通行
  • 红色叉形灯或红色箭头:本车道禁止通行
  • 发现前方车道关闭,应提前安全变更车道

7.4 闪光信号

闪光黄灯

  • 提示车辆、行人注意
  • 确认安全后通过
  • 不是“加速通过”

铁路道口红灯

  • 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一个红灯亮:禁止通行
  • 红灯熄灭也要观察确认安全,不能盲目冲过

7.5 交警指挥

现场交警手势与信号灯、标志标线不一致时,服从交警指挥。

现行常见 8 种手势:

  1. 停止
  2. 直行
  3. 左转弯
  4. 左转弯待转
  5. 右转弯
  6. 变道
  7. 减速慢行
  8. 示意车辆靠边停车

文字识别要点

手势识别核心
停止左臂向前上方直伸,掌心向前
直行交警侧身,两臂展开,其中一臂向胸前摆动
左转弯右臂向前平伸,左臂在体前摆动
左转待转左臂向左下方伸出,并上下摆动
右转弯左臂向前平伸,右臂在体前摆动
变道右臂向前平伸,掌心向左,并向左水平摆动
减速慢行右臂向右前方伸出,掌心向下,向下摆动
靠边停车左臂上举表示停止,同时右臂向前下方摆动
手势题强依赖图片角度。不要只按“屏幕左边、右边”死背,应先判断交警身体朝向、哪只手平伸、哪只手摆动。

8. 交通标志识别

8.1 先看颜色和形状

类别常见外观含义
警告标志黄底、黑边、黑图案,通常三角形前方有危险,注意、减速
禁令标志常见白底、红圈、红杠,多为圆形禁止或限制某种行为
指示标志蓝底、白图案,多为圆形必须按指示行驶
指路标志蓝底或绿底,多为矩形方向、地点、距离、道路信息
旅游区标志棕底、白图案或文字旅游景点方向、距离
作业区标志常见橙色或黄色警示信息施工、养护、临时交通组织
辅助标志多为白底黑字或图案说明时间、距离、车型、范围

颜色速记

  • 黄三角:提醒危险
  • 红圆圈:禁止限制
  • 蓝圆圈:必须照做
  • 蓝绿方牌:告诉你往哪走
  • 棕色:旅游
  • 橙色:施工或临时作业

8.2 特殊形状必须认识

标志外观含义
停车让行红色八角形,常有“停”字必须停车观察,让优先方先行
减速让行倒三角,红边白底减速,必要时停车让行
禁止驶入红色圆形,中间白色横杠禁止车辆从该入口驶入
禁止通行白色圆形、红色边框,中心通常无图案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
铁路道口叉形标志叉形铁路平交道口
注意危险黄底三角形,黑色感叹号其他未单独表示的危险

“禁止通行”与“禁止驶入”

  • 禁止通行:禁止所有车辆和行人通行。
  • 禁止驶入:禁止各类车辆从该入口驶入,通常不禁止行人。
  • 看见白横杠的红圆牌,先想到“这个入口不能开进去”。

8.3 禁止停车与禁止长时停车

标志外观含义
禁止停车蓝底红圈,红色叉号“×”临时停车和长时间停车都禁止
禁止长时停车蓝底红圈,一条红色斜杠“/”禁止长时间停放,临时上下人员通常须即停即走并服从现场规定

口诀

叉号全禁,斜杠禁长。


8.4 限速标志

标志外观
最高限速白底红圈,黑色数字
最低限速蓝底圆形,白色数字
解除限速对原限速数字加多条黑色斜线或解除标识

口诀

红圈是上限,蓝圆是下限。


8.5 直行与单行路

标志外观区别
直行蓝色圆形,白色向上箭头指示车辆只能直行
单行路蓝色矩形,白色箭头表示整条道路为单向通行
直行车道蓝色方形,车道与箭头图案表示该车道通行方向

识别重点

  • 圆形更像命令:“必须这样走”。
  • 方形、矩形更像信息:“这条路或这条车道是什么”。

8.6 会车先行与会车让行

标志外观逻辑含义
会车先行蓝底方牌,一红一白反向箭头你这一方向具有优先通行权
会车让行红圈圆牌,一红一黑反向箭头你这一方向应让对向车辆先行

口诀

蓝方我先,红圆我让。

即使有优先权,也不能在对方已经进入狭窄路段时强行抢行。


8.7 注意行人与人行横道

标志外观含义
注意行人黄底三角形警告前方可能有行人
人行横道蓝底方形指示人行横道的位置

口诀

黄三角是提醒,蓝方牌是地点。


8.8 双向交通与分离式道路

标志图形逻辑
双向交通两个相反方向箭头,提示前方由单向变双向或存在对向车流
分离式道路图案表现道路分开或汇合,提示中央分隔形式变化

遇到此类警告标志:

  • 提前减速
  • 注意对向车辆
  • 不随意压越中心线
  • 不在视线不良处超车

8.9 常见警告标志

标志主题应对
急弯路、反向弯路、连续弯路提前减速,靠右行驶
陡坡使用合适挡位,避免空挡滑行
窄路、窄桥减速,会车时按规则让行
易滑避免急刹、急转、急加速
路面不平、高突、低洼降速平稳通过
驼峰桥注意视距受限
注意落石快速观察通过,不长时间停留
注意横风握稳方向盘,降低车速
隧道减速、按规定开灯
村庄、学校、儿童减速,随时准备停车
牲畜、野生动物减速,不突然鸣笛惊扰
施工按临时标志和人员指挥通行
事故易发路段降低速度,增加车距
注意信号灯前方有信号控制
注意合流观察汇入车辆,必要时让行
车道减少提前合流,交替通行

8.10 常见禁令标志

  • 禁止通行
  • 禁止驶入
  • 禁止机动车驶入
  • 禁止载货汽车驶入
  • 禁止三轮车、摩托车、非机动车或行人通行
  • 禁止左转、右转、直行、掉头
  • 禁止超车
  • 解除禁止超车
  • 禁止停车
  • 禁止长时停车
  • 限制速度
  • 限制高度、宽度、质量、轴重
  • 禁止鸣喇叭

看到红圈先问:它禁止的是谁、哪种动作、哪个数值?


8.11 常见指示标志

  • 直行
  • 向左转弯
  • 向右转弯
  • 直行和左转
  • 直行和右转
  • 靠左侧道路行驶
  • 靠右侧道路行驶
  • 环岛行驶
  • 机动车道
  • 非机动车道
  • 人行道
  • 鸣喇叭
  • 最低限速

蓝圆牌不是“建议”,而是应遵守的通行指示。


8.12 指路标志颜色

道路或信息常见颜色
一般道路、城市道路蓝底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绿底
旅游景区棕底
临时施工、绕行橙色或具有显著施工警示色
辅助说明白底黑字较常见

9. 交通标线识别

2026 年要特别注意:新版道路交通标线国家标准已实施,部分道路会逐步更新,不要只凭旧题库里的“某种专用道一定是黄色”判断。

9.1 白线与黄线

新版核心逻辑

  • 白色纵向标线:通常分隔同向交通流,也可指示行车方向右侧边缘。
  • 黄色纵向标线:通常分隔对向交通流,也可指示行车方向左侧边缘、潮汐车道等。
  • 公交专用道标线可逐步由旧式黄色调整为白色,是否允许驶入仍要看道路文字、标志和规定时段。

不变的做题原则

  • 虚线:在确保安全、允许变道的条件下可以跨越。
  • 实线:通常禁止压越。
  • 标志、标线和现场交通组织共同判断,不能只看颜色。

9.2 常见中心线

标线含义
黄色单虚线分隔对向交通,在确保安全并允许的情况下可越线超车或转弯
黄色单实线分隔对向交通,禁止跨越
黄色双实线严格禁止双向车辆跨越
黄色虚实线实线一侧禁止跨越;虚线一侧在安全且允许时可跨越
白色虚线分隔同向车道,可在安全条件下变道
白色实线分隔同向车道或边缘,通常不得压越变道

口诀

虚线可择机,实线不能骑;虚实看自己这一侧。


9.3 路缘禁停标线

路缘标线含义
黄色实线禁止停放车辆
黄色虚线禁止长时间停放车辆

还应看现场禁停标志、时间说明和地方管理规定。


9.4 停止线、让行线

标线外观含义
停止线路口前横向白色实线遇停止信号停在线外
减速让行线两条平行虚线或配合倒三角标记减速,让优先方先行
停车让行线横向实线并配合“停”字或停车让行标志必须停车观察
人行横道预告标线白色菱形前方接近人行横道,提前减速
路面倒三角减速让行标记让行,不是普通装饰

9.5 导流线

  • 常见为白色斜纹或 V 形区域。
  • 用于引导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
  • 不得压线、越线或在导流区停车。
  • 错过出口不能跨导流线强行变道。

9.6 网状线

  • 常见黄色网状区域。
  • 表示禁止停车。
  • 即使绿灯,也不能在前方堵塞时驶入并停在网状线内。
  • 医院、消防通道、重要出入口附近常见。

9.7 车道方向箭头

  • 直行箭头:本车道直行
  • 左转箭头:本车道左转
  • 右转箭头:本车道右转
  • 组合箭头:允许对应多个方向
  • 掉头箭头:允许或指示掉头

进入实线区域后不能临时跨线改变方向,应提前选择车道。


9.8 潮汐车道、可变车道

潮汐车道

  • 车道方向会按时段变化。
  • 按车道信号灯、标志和现场指示通行。
  • 不凭经验判断方向。

可变导向车道

  • 车道允许方向会随交通需求变化。
  • 看上方可变车道指示牌或信号灯。
  • 路面锯齿状、斜向短线常用于提醒其可变属性。

9.9 减速标线

  • 横向减速标线:一组横线,提醒减速。
  • 纵向减速标线:车道两侧菱形块或视觉收窄图案,使驾驶人产生车道变窄的视觉感。
  • 看见减速标线应松开加速踏板、平稳制动,不能急刹。

10. 灯光使用

10.1 转向灯

操作灯光
向左转弯、向左变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掉头左转向灯
向右转弯、向右变道、超车后驶回、靠边停车、驶离高速右转向灯
驶入高速主线左转向灯
驶离高速进入减速车道右转向灯

易错点

  • 环岛入口通常不必开启左转向灯,驶出环岛应开启右转向灯。
  • 从路边起步驶入车流,通常开左转向灯。
  • 靠右停车,开右转向灯。

10.2 近光灯

使用近光灯:

  • 夜间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
  • 夜间与对向车辆会车
  • 夜间近距离跟车
  • 通过照明条件较好的路段
  • 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天气

10.3 远光灯

可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且没有近距离车辆时使用。

不得使用远光灯:

  • 与对向来车会车
  • 近距离跟车
  • 通过照明良好的道路
  • 可能晃到行人、非机动车或其他驾驶人时

10.4 交替使用远近光灯

夜间通过以下地点,常需要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 急弯
  • 坡路
  • 拱桥
  • 人行横道
  • 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
  • 超车前提示前车

10.5 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雾天行驶

开启:

  • 雾灯
  • 近光灯
  • 示廓灯
  • 前后位灯

能见度进一步降低时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危险报警闪光灯常见使用场景

  • 车辆发生故障
  • 发生交通事故
  • 雾天低能见度按规定使用
  • 牵引故障机动车时,牵引车和被牵引车均应开启
  • 临时紧急情况需要警示其他交通参与者

不能把危险报警闪光灯当成违法停车“护身符”。


10.6 示廓灯、后位灯

用于显示车辆轮廓和位置,常见于:

  • 夜间行驶
  • 傍晚、黎明
  • 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
  • 夜间车辆故障或事故停车

11. 停车、故障与事故处理

11.1 路边临时停车

  • 紧靠道路右侧。
  • 驾驶人一般不得离车。
  • 上下人员或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 开启相应转向灯。
  • 不得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
  • 禁止在规定的禁停地点停车。

11.2 车辆故障的一般流程

  1. 尽量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处。
  2. 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3. 设置警告标志。
  4. 夜间开启示廓灯、后位灯。
  5. 人员转移到安全位置。
  6. 报警或联系救援。
  7. 不在车道内围观、修车或争执。

11.3 轻微交通事故

符合以下特征时,通常应在确保安全、固定证据后尽快撤离:

  • 未造成人身伤亡
  • 事实清楚
  • 车辆可以移动
  • 当事人对基本事实无争议或依法可快速处理

处理步骤:

  1. 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2. 拍摄车辆位置、碰撞部位、号牌、道路标志标线。
  3. 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处。
  4. 交换驾驶证、行驶证、保险等信息。
  5. 通过交管或保险快速处理渠道办理。

不得为“等交警”长期堵在路中间。


11.4 必须报警的典型情况

  • 有人员伤亡
  • 驾驶人无证或准驾不符
  • 怀疑酒驾、毒驾
  • 当事人逃逸
  • 车辆无号牌或涉嫌伪造号牌
  • 碰撞公共设施
  • 危险品车辆事故
  • 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或责任争议较大
  • 车辆无法移动且影响交通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5 保护事故现场

需要保护现场时:

  • 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 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
  • 抢救伤员
  • 报警
  • 不随意移动现场物品和车辆

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时,应标明原位置或拍照记录。


11.6 牵引故障机动车

  • 应由正式驾驶人操作。
  • 软连接牵引装置长度一般应大于 4 米、小于 10 米。
  • 牵引车和被牵引车都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 制动失效的被牵引车通常应使用硬连接牵引。
  • 转向失效、照明信号装置失效且无法保证安全等情形,应使用专用清障车。
  • 高速公路故障车辆应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12. 驾驶证申领、使用与换证

12.1 当前有效规章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应重点依据: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 172 号
  •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网上仍有大量引用旧“162号令”或更早条文的内容,数字相同的不代表整篇仍然有效。


12.2 C1/C2 年龄

  • 申请小型汽车 C1、小型自动挡汽车 C2:18 周岁以上
  • C1/C2 现行规则不再设置统一的最高申请年龄上限。
  • 70 周岁以上申请或办理相关业务时,需要按规定通过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
  • 70 周岁以上驾驶人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在记分周期结束后 30 日内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12.3 驾驶证有效期

驾驶证有效期分为:

  1. 6 年
  2. 10 年
  3. 长期

换证规则:

  • 6 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 12 分,换发 10 年有效期驾驶证。
  • 10 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 12 分,换发长期有效驾驶证。

口诀

六年不满十二换十年,十年不满十二换长期。


12.4 期满换证

  • 应在驾驶证有效期满前 90 日内申请换证。
  • 可以向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
  • 驾驶证超过有效期后不得继续驾驶机动车。

逾期注销与恢复

  • 超过有效期 1 年以上未换证,驾驶证可能被注销。
  • 因逾期未换证被注销未超过 2 年的,按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恢复驾驶资格。
  • 超过可恢复期限,需要重新申领。

12.5 信息变化、损毁和遗失

  • 驾驶证记载的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或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应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换证,常考期限为 30 日内
  • 驾驶证遗失,应申请补发。
  •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一般在 1 日内补发。
  • 补证后,原驾驶证失效,不能继续使用“找回的旧证”。

12.6 实习期

  • 初次取得汽车类准驾车型后的 12 个月为实习期。
  • 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应在车身后部粘贴或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 实习期内记满 12 分,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实习期限制

不得驾驶:

  • 公共汽车
  • 营运客车
  • 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 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
  • 牵引挂车的机动车

实习期上高速

实习期驾驶人上高速,应由持相应或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 3 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12.7 驾驶证不得转借

  • 不得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
  • 不得使用他人驾驶证。
  • 不得买卖分数、代替他人接受处罚记分。
  • 准驾车型不符属于严重违法。

12.8 申请、考试中的欺骗和作弊

行为后果
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领驾驶证不予受理或办理,500 元以下罚款,1 年内不得再次申领
考试中贿赂、舞弊取消考试资格,已通过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2000 元以下罚款,1 年内不得再次申领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证收缴驾驶证、撤销驾驶许可,2000 元以下罚款,3 年内不得再次申领
组织、参与上述行为牟利按规定处违法所得倍数罚款,最高可达 10 万元;构成犯罪的追究刑责

不要死背旧版“假一吊二撤三醉五逃终生”

这个口诀只能帮助记忆部分期限,却容易把不同违法类型混在一起。考试时应优先认准题目具体表述:

  • 虚假材料、考试作弊:通常 1 年
  • 欺骗、贿赂取得驾驶证:3 年
  • 其他原因吊销:常见 2 年
  • 醉驾普通机动车或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5 年
  • 醉驾营运机动车:10 年
  • 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12.9 不能申领驾驶证的高频情形

常见包括:

  • 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器质性疾病
  • 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或有执行中的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
  • 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 饮酒后或醉酒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 在法定禁驾期限内
  • 驾驶许可被撤销、驾驶证被吊销或依法注销且未满规定期限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10 机动车登记常见考点

  •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依法登记。
  • 尚未登记但需要临时上路,应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 机动车所有权转让后,现所有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转让登记,常考为交付之日起 30 日内
  • 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车架等属于需要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事项。
  • 号牌应按规定安装,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挡、污损。
  • 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13. 酒驾、醉驾与其他处罚

13.1 酒驾与醉驾标准

状态血液酒精含量
饮酒驾驶20 mg/100mL 以上,低于 80 mg/100mL
醉酒驾驶80 mg/100mL 以上

“喝得少”“意识清醒”“只开一小段”都不能免除责任。


13.2 普通机动车酒驾

首次饮酒驾驶

  • 暂扣驾驶证 6 个月
  • 处 1000 元以上、2000 元以下罚款
  • 记 12 分

再次饮酒驾驶

  • 10 日以下拘留
  • 1000 元以上、2000 元以下罚款
  • 吊销驾驶证

13.3 普通机动车醉驾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 吊销驾驶证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5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13.4 营运机动车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 15 日拘留
  • 5000 元罚款
  • 吊销驾驶证
  • 5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 约束至酒醒
  • 吊销驾驶证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0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 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醉驾造成重大事故并构成犯罪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吊销驾驶证
  • 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13.5 无证驾驶、交给无证者驾驶

常见后果:

  • 处 200 元以上、2000 元以下罚款
  • 无证驾驶可并处 15 日以下拘留
  • 将机动车交给无证、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的人驾驶,可能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3.6 超速 50%以上

  • 可处 200 元以上、2000 元以下罚款
  • 可并处吊销驾驶证
  • 具体记分根据车辆类型和道路类型判断,不能一律认为都是 12 分

13.7 交通事故逃逸

  • 逃逸并不等于一定只扣 12 分。
  • 是否构成犯罪、是否造成人员轻伤以上、是否只有轻微伤或财产损失,会影响记分和处罚。
  • 造成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报警。
  • 因抢救伤员变动现场,应标明位置。

14. 安全装置、仪表与车辆常识

14.1 安全带

  • 驾驶人和乘车人都应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 驾驶人未系安全带记 1 分。
  • 安全气囊必须配合安全带使用,不能替代安全带。
  • 安全带应从肩部跨过胸前,不应从腋下穿过。

14.2 儿童乘车

  • 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目前没有统一规定“未满 12 周岁一律不得坐副驾驶”的全国性处罚条款,但多地有更严格地方规定。
  • 儿童坐后排并正确使用符合标准的儿童安全座椅最安全。
  • 不能让儿童坐在成人怀中共用安全带。
  • 考试出现地方规定时,以题目给定法规为准。

14.3 ABS 防抱死制动系统

ABS 作用:

  • 紧急制动时防止车轮抱死
  • 保持一定转向控制能力
  • 不能保证任何路面都缩短制动距离

装有 ABS 的车辆紧急制动:

  • 用力、持续踩住制动踏板
  • 不要反复点刹
  • 制动踏板抖动属于系统工作时的常见现象

14.4 安全气囊

  • 与安全带配合使用。
  • 气囊警告灯常亮表示系统可能存在故障。
  • 儿童安全座椅不应随意安装在有启用状态前排气囊的位置。

14.5 常见仪表警告灯

图形逻辑含义与处理
红色油壶机油压力异常,应尽快安全停车检查
红色温度计和波浪冷却液温度过高,安全停车降温,勿立即开水箱盖
红色电池充电系统异常
红色圆圈“!”或“P”制动系统或驻车制动提示
黄色发动机轮廓发动机或排放系统故障
黄色 ABSABS 系统故障,普通制动可能仍在,但防抱死功能可能失效
黄色轮胎“!”胎压异常
红色安全带人物未系安全带
红色气囊人物安全气囊系统故障
蓝色大灯远光灯开启
绿色左右箭头转向灯或危险报警闪光灯工作

颜色逻辑

  • 红色:严重警告,尽快安全停车处理。
  • 黄色:故障或提醒,尽快检查。
  • 绿色、蓝色:功能工作状态提示。

14.6 制动踏板与驻车制动

  • 行车制动:脚刹,用于行驶中减速停车。
  • 驻车制动:手刹或电子驻车,用于停车防溜。
  • 高速行驶时不能突然猛拉驻车制动。
  • 制动失效时,可逐级降低挡位,利用发动机制动,并谨慎、逐渐使用驻车制动。

14.7 轮胎

出车前检查:

  • 胎压
  • 花纹磨损
  • 鼓包、裂纹、异物
  • 轮胎螺栓
  • 备胎和工具

胎压过低:

  • 滚动阻力增加
  • 油耗增加
  • 轮胎发热
  • 爆胎风险增加

胎压过高:

  • 接地面积减少
  • 缓冲能力下降
  • 易受冲击损坏

14.8 载物尺寸高频数字

车辆载物高度
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半挂车从地面起不超过 4 米
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超过 4.2 米
其他载货机动车不超过 2.5 米
摩托车从地面起不超过 1.5 米
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不超过 0.5 米,离地总高度不超过 4 米

载物不得遗洒、飘散,也不得遮挡号牌、灯光和驾驶人视线。


15. 恶劣天气与紧急避险

15.1 雨天

  • 降低车速
  • 增大车距
  • 避免急刹、急转、急加速
  • 路面积水时防止“水滑”
  • 通过积水路段低速匀速,不中途停车、急加速
  • 涉水后轻踩制动,恢复制动效果

水滑时

  • 松开加速踏板
  • 握稳方向盘
  • 不猛打方向
  • 不紧急制动
  • 待轮胎恢复附着后再调整方向和速度

15.2 雾天

  • 开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
  • 能见度很低时按规定开危险报警闪光灯
  • 降低速度
  • 增大车距
  • 不使用远光灯,远光会被雾气反射形成白幕
  • 必要时驶离道路到安全地点等待

15.3 雪天、冰雪路面

  • 低速、平稳操作
  • 增大车距
  • 提前减速
  • 避免急制动、急转向、急加速
  • 转弯前减速,弯中尽量不急刹
  • 使用合适低速挡
  • 发生侧滑时不要向相反方向猛打转向盘

15.4 横风

  • 握稳方向盘
  • 降低车速
  • 通过桥梁、隧道出口、山谷时特别警惕
  • 遇大型车辆时注意其遮挡和气流变化
  • 不能为“纠正偏移”猛打方向

15.5 爆胎

正确处理

  1. 双手握稳方向盘。
  2. 保持车辆直线行驶。
  3. 松开加速踏板。
  4. 不急踩制动。
  5. 逐渐减速。
  6. 安全驶离行车道。
  7. 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警告标志。

前轮爆胎

方向更容易跑偏,重点是握稳方向并缓慢修正。

后轮爆胎

车辆尾部可能摆动,同样应稳住方向,避免急转和急刹。


15.6 制动失效

  • 保持冷静,连续尝试制动确认。
  • 逐级降低挡位,利用发动机制动。
  • 逐渐使用驻车制动,不能突然拉死。
  • 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鸣喇叭警示。
  • 选择避险车道、上坡路或安全障碍减速。
  • 不关闭点火开关,以免转向助力、制动助力失效或方向盘锁止。

15.7 转向失控

  • 立即松开加速踏板。
  • 尽快平稳制动。
  • 车速较高时避免紧急制动导致翻车。
  • 开启警示灯,提示其他车辆。
  • 无法控制方向时尽量减速并选择损失较小的区域停车。

15.8 车辆侧滑

  • 松开加速踏板。
  • 稳住方向。
  • 避免急刹。
  • 后轮侧滑时,通常向侧滑方向适度修正方向盘,车辆恢复后及时回正。
  • 切忌来回大幅打方向。

15.9 车辆失火

  1. 立即安全停车。
  2. 关闭发动机、切断电源。
  3. 组织人员迅速离车。
  4. 报警。
  5. 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使用灭火器。
  6. 发动机舱起火时,不要把舱盖完全打开,以免大量空气进入导致火势突然增大,可先打开一条缝隙喷射灭火剂。

不要抢救财物而延误撤离。


15.10 车辆落水

  • 落水初期尽快解开安全带、打开车门或车窗逃生。
  • 电子车窗还能工作时立即降窗。
  • 车门因水压打不开,可敲击侧窗边角,不宜死磕前挡风玻璃。
  • 不要在车内慌乱等待。
  • 逃出后尽快上浮并呼救。

15.11 车辆即将碰撞

无法避免碰撞时:

  • 立即制动,尽量降低碰撞速度。
  • 握稳方向,避开行人、非机动车、危险品车辆、悬崖等更严重目标。
  • 正面碰撞不可避免时,驾驶人应紧靠座椅靠背并做好防护。
  • 侧面碰撞时,身体尽量远离撞击侧。
  • 不要盲目跳车。

16. 伤员急救

16.1 总原则

  1. 确保现场安全
  2. 报警并呼叫急救
  3. 先救命、后治伤
  4. 保持呼吸道通畅
  5. 控制大出血
  6. 避免二次伤害

16.2 大出血

  • 用干净敷料直接压迫伤口。
  • 抬高受伤肢体,但怀疑骨折时谨慎。
  • 不随意拔出刺入身体的异物。
  • 止血带应谨慎使用并记录时间。
  • 伤员出现面色苍白、冷汗、脉搏快,可能休克,应保暖并尽快送医。

16.3 骨折

  • 不随意移动骨折部位。
  • 先固定后搬运。
  • 固定范围通常包括骨折部位上下两个关节。
  • 开放性骨折不要将外露骨端塞回。
  • 怀疑脊柱损伤时,避免扭转、弯曲伤员身体。

16.4 昏迷

  • 检查呼吸。
  • 保持呼吸道通畅。
  • 无呼吸、无正常循环迹象时,在具备条件并掌握方法的情况下实施心肺复苏。
  • 有呼吸但意识不清,可在排除脊柱伤风险后采取稳定侧卧位。
  • 不给昏迷伤员喂水、喂药。

16.5 烧伤

  • 脱离热源。
  • 用流动冷水冷却烧伤部位。
  • 覆盖清洁敷料。
  • 不涂牙膏、酱油、油脂等。
  • 不撕扯与皮肤粘连的衣物。
  • 大面积烧伤应尽快呼叫急救。

16.6 搬运伤员

  • 非必要不随意搬动。
  • 现场存在起火、爆炸、二次碰撞等危险时,应尽快转移到安全处。
  • 怀疑颈椎、脊柱损伤时,多人保持头、颈、躯干在同一直线上搬运。
  • 不能用一个人拖拽方式随意搬运重伤员。

17. 常见真假题与文字陷阱

17.1 “只要绿灯就能通过”

错误。

路口堵塞、行人正在通过、前方有危险时,即使绿灯也不能强行进入。


17.2 “黄灯亮时应加速通过”

错误。

已经越过停止线可继续通行;未越过停止线应停车。


17.3 “红灯时任何方向都不能通行”

不完全正确。

圆形红灯下,在没有禁止右转标志且不妨碍其他车辆、行人的情况下,可以右转;箭头红灯则对应方向禁止通行。


17.4 “远光灯照得更远,雾天更安全”

错误。

远光会被雾气反射,使视线更差。雾天用雾灯、近光灯等。


17.5 “有 ABS 就一定能缩短制动距离”

错误。

ABS 主要防车轮抱死并保留一定转向能力,某些松软、冰雪路面上制动距离未必更短。


17.6 “发生爆胎要立即紧急制动”

错误。

应握稳方向、松加速踏板、逐步减速。


17.7 “高速错过出口可以在应急车道倒回去”

严重错误。

继续行驶,到下一出口驶离。


17.8 “开启双闪就可以临时违法停车”

错误。

危险报警闪光灯用于警示,不能赋予违法停车权利。


17.9 “有优先权就可以不减速”

错误。

优先权不等于绝对路权。仍应观察、减速,避免事故。


17.10 “未满 12 周岁全国一律禁止坐副驾驶并扣分”

错误或表述不严谨。

全国性道路交通安全法目前没有统一设定这一扣分规则,但部分地方性法规有更严格要求。安全上应让儿童坐后排并使用合适儿童安全座椅。


17.11 “公交专用道一定由黄色标线分隔”

过时。

2026 年新版标线标准实施后,部分公交专用道会使用白色纵向标线。是否可进入要看专用道文字、标志、时段和现场规定。


17.12 “任何超速 50%以上都是 12 分”

错误。

记分取决于:

  • 什么车型
  • 在高速、城市快速路还是普通道路
  • 超速比例

普通小型汽车在普通道路超速 50%以上常见为 6 分;在高速或城市快速路超速 50%以上为 12 分。


17.13 “所有事故逃逸都是 12 分”

错误。

  • 轻伤以上或死亡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12 分
  • 轻微伤或财产损失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6 分
  • 构成犯罪:另行追究刑事责任

17.14 “遮挡号牌和伪造号牌都是 12 分”

错误。

  • 伪造、变造或冒用其他机动车号牌:12 分
  • 未悬挂、故意遮挡或污损:9 分
  • 安装不规范:3 分

17.15 “普通道路逆行只扣 1 分”

错误。

  • 普通道路逆行:3 分
  • 普通道路不按规定倒车、掉头:1 分
  • 高速、快速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12 分

17.16 题干程度词

注意这些词会改变答案:

  • 可以:存在条件时允许
  • 应当:法定义务
  • 不得:禁止
  • 立即:不允许拖延,但仍要保证操作安全
  • 尽快:在安全条件下迅速完成
  • 任何、所有、一律、只要、必然:绝对化措辞,常是陷阱
  • 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右转、掉头、变道题的关键条件
  • 尚不构成犯罪:记分题的重要边界

18. 考前一页速记

18.1 必背数字

科目一:100题,90分合格,45分钟
无中心线:城市30,公路40
同方向一条机动车道:城市50,公路70
特殊危险情形:最高30
高速:最高120,最低60
高速车距:速度过100留100米;低于100不少于50米
低能见度:261、145、520
普通故障警告牌:50~100米
高速故障警告牌:150米以外
禁停距离:口50,站30
夜间会车:150米外换近光
连续驾驶:4小时,休息20分钟
软连接牵引:大于4米、小于10米
驾驶证:6年 → 10年 → 长期
期满换证:提前90日内
实习期:12个月
70岁以上:每年体检,周期结束30日内提交
酒驾:20~不足80 mg/100mL
醉驾:80 mg/100mL以上

18.2 必背让行

无控制路口:
1. 让右方来车
2. 转弯让直行
3. 右转让相对方向左转

会车:
1. 有障碍让无障碍
2. 狭窄坡路上坡先
3. 下坡已在途中,下坡先
4. 狭窄山路不靠山体一方先

18.3 必背扣分

12分:
酒驾;轻伤以上/死亡逃逸;假牌假证冒用;
高速快速路倒车逆行跨中央分隔带掉头;
重点超速、超员;代扣分牟利。

9分:
高速快速路违法停车;
未挂号牌、故意遮挡污损;
准驾不符;无资格开校车;
大客危运疲劳驾驶。

6分:
闯红灯;
高速快速路占应急车道;
暂扣扣留期间开车;
轻微伤或财损逃逸;
货车超载50%以上;
危险品违规运输。

3分:
开车打手持电话;
人行横道不让行;
普通道路逆行;
高速快速路不按车道;
排队穿插;
故障事故停车不警示。

1分:
不系安全带;
不按规定用灯;
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
普通机动车逾期未检;
不按规定会车;
普通道路不按规定倒车、掉头。

18.4 标志速认

黄底三角:警告
红圈圆牌:禁止、限制
蓝底圆牌:必须按指示
蓝底方牌:一般道路信息、地点、车道
绿底方牌:高速、快速路信息
棕底:旅游
红八角“停”:停车让行
倒三角:减速让行
红圆白横杠:禁止驶入
白心红圈:禁止通行
红叉停车牌:禁止停车
单斜杠停车牌:禁止长时停车
红圈数字:最高限速
蓝圆数字:最低限速

18.5 紧急情况

爆胎:握稳、松油、缓慢减速,不急刹不猛打
制动失效:降挡、发动机制动、渐用手刹,不熄火
失火:停车、熄火、撤离、报警,舱盖只开缝
落水:尽早开窗开门,必要时破侧窗
高速故障: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伤员:先救命后治伤,止血、通气、固定,少搬动

19. 现行依据与更新提醒

本资料截至 2026 年 7 月重点核对了以下现行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 172 号,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4.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 163 号,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5.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 164 号
  6. GB 19522—2024《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自 2024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
  7. GB 5768.2—202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 2 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8. GB 5768.3—2025《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 3 部分:道路交通标线》,自 2026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
  9. GB 5768.9—2025《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 9 部分:交通事故管理区》,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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